“以法为教”出自《韩非子》一书中的《五蠹》篇:“故明主之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。”意思是说,人们学习知识可以,但内容只限于朝廷的法令和制度。这样,人们看到的文字就只能是朝廷的法律和政令,政府要求人们做什么人们就做什么,从而达到“政令一统”的目的。这是秦代施行的愚民政策之一,也是秦王朝加强思想控制、巩固国家统一的手段。但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无中生有的,它的产生和实行必定有其原因。秦朝实行的“以法为教
韩非是战国末期的哲学家,法家代表人物之一。他综合了商鞅的 法治、申不害的术治、慎到的势治,提出以法为中心的法、术、势三者合一的封建君主统治术,对后世影响很大。韩非本是韩国贵族,与李斯同为荀卿的学生,后两人一事韩王,一事秦王。韩非建议韩王富国图强,但却未得韩王的重视。他著《孤愤》《说难》《五蠹》等十万余言,寄托自己的政治理想。秦王读了他的著作后,大为赏识,说: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,死不恨矣。但当韩非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