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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编年体
编年体是中国古代史书的体裁之一,意谓“系日月而为次,列时岁以相续”,是按年、月、日有次序地记载史事的史书。
编年体始创于春秋时代,《竹书纪年》、《春秋》、《左传》、《汉纪》、《资治通鉴》、历朝帝王起居注、实录均属编年体史书。
在世界上,编年体体裁的史书,我国起源最早。东周时,各诸侯国都设置史官撰写本国的编年史,但名称不统一,燕、齐、鲁、宋等国均称《春秋》,因商代和西周时,一年只有春、秋二时划分,因此古人称年为“春秋”。
春秋时期,虽然已有四时划分,但是人们仍然习惯用旧称。所以各国史书大多以《春秋》命名,而晋称《乘》,楚称《梼杌》。《春秋》为现存最早的编年体史书。
编年体史书的优点,在于它以年月为经,以事实为纬,将同时发生的历史事件备载一处,便于比较、了解各史实之间的关系,使读者对史事发生经过的时间十分清晰。
它的缺点主要是同一事件发生和延续的时间过长,记载时就难免犯前后割裂的毛病,不能首尾贯通,历史人物的生平和典章制度也不能详述。
二、纪传体
纪传体是以本纪、列传人物为纲、时间为纬的一种史书编纂体例,创始于汉代司马迁的《史记》。
司马迁,字子长,冯翊夏阳人(今陕西韩城县西南),生于汉景帝中元五年(公元前145年),西汉时期伟大的历史学家、文学家,曾任太史令。
他父亲司马谈,为汉武帝的太史令。司马谈崇尚道家,曾以黄老学说为主,写成《论六家要旨》,对儒、墨、名、法、阴阳、道等各家学说,进行过批判和总结。这种家学传统,对司马迁影响很大。
20岁以后,司马迁遍游祖国,考察风土人情、文物古迹、研究社会等,为他以后创作《史记》准备了丰富的资料。
公元前98年,李陵兵败投降了匈奴,他因为替李陵辩解,触怒了汉武帝,被押入狱,受了腐(宫)刑。在狱中他出于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”写作目的,完成了皇皇巨著《史记》。
《史记》记载上起黄帝轩辕氏,下迄汉武帝天汉年间,共记述了近3000年的历史,共计130篇,由本纪12篇、表10篇、书8篇、世家30篇,列传70篇组成,计526500字。
“本纪”记载帝王事迹,是全书的纲领;
“表”分世表、年表、月表三类,用表格形式,按年月先后的顺序,记载重要的历史大事;
“书”记载各种典章制度的演变,以及天文历法等;
“世家”记载自周以来开国传世的诸侯,以及有特殊地位的人物事迹;
“列传”记载社会各阶层的代表人物事迹,其中有著名的思想家、政治家、军事家、文学家等及循吏、儒林、酷吏、游侠、刺客、名医、日者、龟策、商人的传记。
《史记》中还记载了朝鲜、大宛、乌孙、康居、奄蔡、大月氏、安息、匈奴的历史,这些记载是研究亚洲这些地区和国家初期历史极重要的材料。司马迁为了写完这一巨著,费时20余年。
《史记》的古史资料价值特別高,有许多记载成为今人研究古史的珍贵文献资料;《史记》的史实分析和评价也比较客观,具有一定的人民性和科学性。
自从司马迁创立纪传体之后,这种体例被历代史家所沿用,总体不变,只是例目有所增减,或例目的名称稍有不同而已。
这样,纪传体便成为我国古代主要的史学体例之一。郑樵在其《通志》中称赞《史记》的影响时指出:“百代而下,史官不能易其法,学者不能舍其书,六经之后,惟有此作。”
《史记》既是不朽的史著,又是优秀的文学作品。鲁迅甚至把《史记》称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。
由于《史记》只写到汉武帝为止,故后来有班固撰《汉书》以补续史记。《汉书》是一部叙述了西汉229年史事的纪传体断代史。
自《汉书》之后,以纪、表、志、传为主要形式、以断代为史的史书体例,便成为后世修“正史”的标准形式。
但纪传体也有其弊端,“一事而复见数篇,实主莫辨”,即以人物为中心述史,但一件史事,往往与许多人物有关,而一个人物又往往只与某事的某些情节有关,产生重复矛盾的缺陷。
到南宋,出现了克服编年、纪传二体缺陷而综合其优点的纪事本末体。
三、纪事本末体
纪事本末体是以历史事件为纲的史书体裁。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中提到这种纪事本末体“区别门目,以类排纂。每事各详起讫,自为标题。每篇各编年月,自为首尾”。
即把记载的内容,分门别类,排列组合,归纳为一个或若干历史事件;每个历史事件独自成篇,标以相应的题目,按年月顺序记其始末,所以称为纪事本末体。
纪事本末体克服了纪传体、编年体的一些不足,缺点在于同时期各事件间的联系,往往无法照顾。纪事本末体创始于南宋袁枢的《通鉴纪事本末》。
袁枢(1131~1205年),字机仲,宋建宁府建安县(今建瓯)人,任严州教授(学官名,掌管学校考试等事),最喜爱诵读《资治通鉴》,但这部通史上起三家分晋下至周世宗征淮南,跨度1362年,共294卷。过于博大,短时间内不可能全部通览,况且编年体这种体裁以年为经,以国为纬,使人们无法弄清楚每件大事的发生、发展及其结果。
于是,袁枢决定把《资治通鉴》的全部内部分列成239个标题,每个标题叙述一件大事的始末,而每件大事按照年代顺序排列,再抄录成篇,把原书的294卷改编为42卷,使事件的发生、发展和结果一目了然,十分方便阅读;又使纪传体与编年体的内容连贯起来,在著史上首创纪事本末体的新手法,成为我国古代史书的四大体裁之一。
纪事本末体的创立,为历史编纂学开辟了新的途径,被当代著名文献学家张舜徽称为是“一种便于记忆、检索,对初学历史的更为合适的体例”。
后世史家纷纷仿效,上接下续之作不断出现。上接之作如清初的《绎史》,记史从上古传说时代到秦朝灭亡;
清前期高士奇的《左传纪事本末》,记春秋时期的史事。下续之作如明后期陈邦瞻的《宋史纪事本末》和《元史纪事本末》,分记宋、元史事;
清末李有棠的《辽史纪事本末》和《金史纪事本末》,分记辽、金史事;清后期张鉴的《西夏纪事本末》,记西夏史事;
清初谷应泰的《明史纪事本末》,记明代史事;民国初年黄鸿寿的《清史纪事本末》和钱通朋的《清史纪事本末》,都记清代史事。
这些史籍在体例上,仿效之中,间有创新,使纪事本末体的编纂方法日趋完善。于是,纪事本末体的史书,如同编年、纪传二体的史书一体,也贯通古今,自成一个体系。
四、实录
实录是编年体的史书体裁之一,中国历代所修每个皇帝统治时期的编年大事记。
《隋书·经籍志二》著录梁周兴嗣撰《梁皇帝实录》三卷,记载梁武帝事;
谢吴撰《梁皇帝实录》五卷,记载梁元帝事,都已亡佚。
汉代以后、历代朝廷都有史官专门记录皇帝的每天言行,称为“起居注”。
唐朝以后,每一皇帝死后,新君即位,都敕令史臣根据前一皇帝的起居注、时政记、纂修前一皇帝的编年史,谓语之“实录”。
这一制度沿为定制,至清末光绪朝止,据统计共有116部,但绝大多数已佚。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载:唐实录有25种,只有《顺宗实录》因保存在修撰人之一的《韩昌黎集》中而流传至今。
宋代各朝实录,也只剩宋代钱若水、杨亿的《太宗实录》残本12卷。比较完整的有明、清两代的各朝实录。实录作为编年体史书,内容极为丰富,记录各种政治、经济、设施、军事行动、灾异、帝王婚丧及皇子命名、祭祀、营造等,从诏令、奏议到百司重要案牍以及大臣生平事迹,无所不有。
实录都由当代人奉敕编撰,史事每多忌讳,往往有所修改。但资料丰富,常为修史者所依据。
私人记载祖先事迹的文字,有时也称实录,如唐代李翱有《皇祖实录》犹“信史”,具有翔实可靠的记载。《汉书·司马迁传赞》有:“其文直,其事核,不虚美,不隐恶,故谓之实录。”